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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签发证书要求」 - 电子证书(伺服器)
你在此申请表格所填报的个人资料,香港邮政及其电子核证服务之营运商会用作为你提供电子证书服务的事宜。除非所作用途为法例容许又或属法例规定,否则我们不会用足以辨识你身分的方式,向他人披露你的资料。你向我们提供你的个人资料,全属自愿性质。如未能提供有关资料,可能会影响处理你的电子证书申请。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你有权查阅或更改香港邮政保存有关你的个人资料。如需查阅或更改资料,请填妥
《查阅资料要求表格》(Pos736)
或
《改正个人资料要求表格》(Pos736A)
,然后交回任何一间邮政局或寄交香港邮政个人资料私隐主任。 《查阅资料要求表格》和《改正个人资料要求表格》亦可于各邮政局索取。
伺服器资料 :
伺服器名称
:
电子证书密码信封资料 :
参考编号
:
(印于密码信封面;九位数字)
电子证书密码
:
(十六位数字密码内的空白地方无须填写)
请注意,由
2025年5月1日
起,电子证书(伺服器)会以新中继证书签发。
为确保顺利过渡,请:
从你的伺服器中移除旧有中继证书(如适用)
下载并安装新中继证书(标示为「自 2025 年 5 月 1 日起生效」)
安装于 2025 年 5 月 1 日或之后签发的电子证书(伺服器)
有关详情,请参阅
电子证书(伺服器)用户指南
。
不包含EKU字段的旧有中继证书将于2026年6月15日之前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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