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邮政电子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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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7年3月30日

由2007年4月1日起外判电子证书的营运工作

A. 新闻公报
 
B. 相关问题及解答

1. 电子证书的客户热线查询服务是否继续?

是。顾客仍可致电电子证书客户热线2921 6633。

2. 电子证书的网站服务是否继续?

是。网址为www.hongkongpost.gov.hk

3. 是否仍可在邮局提交电子证书申请?

是。市民仍可在邮局提交电子证书申请。

4. 电子证书的收费有没有改变?

收费不变。

5. 承办商在接手营运电子证书服务后,我能否继续使用现时有效的电子证书?

承办商只是代表香港邮政营运电子证书服务,市民仍可如常继续使用现时有效的电子证书。

6. 电子证书的服务会有改变吗?

承办商会维持现有的电子证书服务,包括继续现时由邮局柜位提供办理电子证书申请的服务。

如有服务上的变动,我们会作出公布。

7. 电子证书用户的个人资料是否由承办商接管?

政府仍继续拥有所有电子证书用户的个人资料,承办商只负责运作及维持香港邮政核证机关的服务。承办商在处理有关的个人资料时,须依照现行严格的资料保安程序,及符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要求,以保护用户的个人资料。

承办商只可在履行合约提供电子证书服务时方可使用这些个人资料。如承办商提供其他增值服务,须征询电子证书用户是否愿意接收有关服务资讯。

8. 香港邮政是否继续接受市民申请在智能身份证植入电子证书?

是。市民仍可在20间指定邮政局办理申请在智能身份证植入电子证书。

9. 市民是否可继续享有免费智能身份证电子证书?

首年免费智能身份证电子证书的推广已于2007年3月31日完结。

在2007年3月31日或之前发出的智能身分证电子证书免费使用期,会延长至3年直至该电子证书的3年有效期届满为止。

在2007年4月1日或之后发出的智能身份证电子证书,申请费用均为每年港币50元正。

10. 我的智能身份证电子证书免费使用期何时到期?

在2007年3月31日或之前发出的智能身分证电子证书免费使用期,将由1年延长至3年,即直至电子证书3年有效期届满为止。

11. 如我的智能身份证电子证书的3年有效使用期已届满,我是否仍可续期或重新申请另一张智能身份证电子证书?

可以。你可于20间指定邮政局办理手续。

12. 我可否把智能身份证内的电子证书移除吗?

你可在20间指定邮政局办理。

另外,如你的个人电脑已接驳合适的智能卡阅读器,你可使用「e-Cert 管理软件」自行移除智能身份证内的电子证书。

13. 香港邮政会否继续推广电子证书的活动?

如有推广电子证书的活动,我们会作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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