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2月6日
推出电子证书(个人)"互认版"和电子证书(机构)"互认版"
为促进内地与香港的电子商贸发展,及参与《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办法》的安排,由2015年2月6日起,香港邮政核证机关开始签发两种认可电子证书,称为电子证书(个人)"互认版"和电子证书(机构)"互认版"。
申请电子证书(个人)"互认版"的申请人,可填写香港邮政电子证书(个人)"互认版"新申请/续期申请表(CPos 798AMR)。申请电子证书(机构)"互认版"的申请人,可填写香港邮政电子证书(机构)"互认版"新申请/续期表格(CPos 798FMR)。有关电子证书(个人)"互认版"和电子证书(机构)"互认版"的详情,请参阅电子证书(个人)"互认版"和电子证书(机构)"互认版"相关网页。
如有疑问,请致电香港邮政核证机关客户服务电话2921 6633 或电邮至enquiry@hongkongpost.gov.hk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