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年1月6日
香港郵政核證機關將於2010年2月26日更替中繼證書註1
註1:中繼證書是指由根源證書"Hongkong Post Root CA 1"所簽發的中繼核證機關證書,並用於簽發香港郵政認可證書。
A. | 更替中繼證書"Hongkong Post e-Cert CA 1"實施計劃 | ||||||
在2009年6月16日,香港郵政核證機關公佈將於2010年2月更替中繼證書"Hongkong Post e-Cert CA 1"。更替中繼證書實施計劃如下:
倚據證書人士應注意以下有關中繼證書更替的注意項目:
倚據證書人士應確保在中繼證書更替後其應用程式能支援由現行及新的中繼證書所簽發的認可證書及證書撤銷清單。 如需任何協助,倚據證書人士可致電香港郵政核證機關熱線 2921 6633,或電郵至enquiry@hongkongpost.gov.hk 查詢有關由新的中繼證書所簽發的香港郵政認可證書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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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香港郵政證書撤銷清單(CRL) | ||||||
在正常情況下,香港郵政會於下述更新時間後,盡快將最新的證書撤銷清單公佈。在不能預見及有需要的情況下,香港郵政可不作事前通知而更改下述證書撤銷清單的更新及公佈的時序。 證書撤銷清單(以"Hongkong Post e-Cert CA 1 - 10" 證明) 香港郵政將會每天三次更新及公佈下述由"Hongkong Post e-Cert CA 1 - 10"所發出的證書撤銷清單(更新時間為香港時間09:15、14:15及19:00(即格林尼治平時[GMT或UTC] 時間01:15、06:15及11:00));證書撤銷清單載有已暫時吊銷或已撤銷的電子證書及銀行證書的資料:
證書撤銷清單(以"Hongkong Post e-Cert CA 1" 證明) 中繼證書"Hongkong Post e-Cert CA 1"將會由2010年2月26日起停止發出認可證書,但會繼續實施現行做法,每天三次發出下述的證書撤銷清單(更新時間為香港時間09:15、14:15及19:00(即格林尼治平時[GMT或UTC] 時間01:15、06:15及11:00)),直至其有效期屆滿為止;證書撤銷清單載有已暫時吊銷或已撤銷的電子證書及銀行證書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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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相關問題及解答 | ||||||
關於更替中繼證書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可留意2009年6月16日的公佈(B部份)。以下為其他關於更替中繼證書的問題及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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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2010年2月26日的中繼證書更替會否影響任何服務? 香港郵政核證機關網頁和網上服務將會在2010年2月25日晚上11時至2010年2月26日凌晨1時進行維修,但證書撤銷清單和儲存庫服務在中繼證書更替過程期間不受影響。2. 在中繼證書更替後,現行的中繼證書會否繼續更新及公佈證書撤銷清單? 會。現行的中繼證書會繼續更新及公佈其證書撤銷清單直至2013年5月15日其有效期屆滿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