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郵政根源證書
由香港郵政發出的每一電子證書,均附有由香港郵政根源證書證明的香港郵政數碼簽署,以證明該電子證書為真確。一般安裝於電腦上的瀏覽器軟件均可支援儲存及使用此等根源證書。為使你的瀏覽器可認受香港郵政發出的電子證書,你須將下列各根源證書安裝到你電腦上的瀏覽器內:-
- Hongkong Post Root CA 2
- Hongkong Post Root CA 3
- GlobalSign Root CA - R3
- Hongkong Post Root CA 3(交叉證書 2022)
此根源證書有效期為25年 (2015年9月5日至2040年9月5日),並可用作核實下述中繼證書 註1 "Hongkong Post e-Cert CA 2 - 15" 、 "Hongkong Post e-Cert CA 2 - 15" 及 "Hongkong Post e-Cert CA 2 - 17" 。
Hongkong Post e-Cert CA 2 - 15
此中繼證書註1有效期由2015年9月5日至2030年9月5日,並可用作核實下列證書上的香港郵政數碼簽署:銀行證書(個人)、銀行證書(機構)、銀行證書(銀行)、電子證書(個人)"互認版"、電子證書(機構)"互認版"及電子證書(機構職務)。
上述電子證書中的「發行者」欄內會顯示"Hongkong Post e-Cert CA 2 - 15"字樣。
Hongkong Post e-Cert CA 2 - 17
此中繼證書註1有效期由2017年8月12日至2032年8月12日,並可用作核實下列證書上的香港郵政數碼簽署:電子證書(個人)、電子證書(機構)、電子證書(保密)、政府電子證書(個人)及政府電子證書(功能單位)。
上述電子證書中的「發行者」欄內會顯示"Hongkong Post e-Cert CA 2 - 17"字樣。
Hongkong Post e-Cert CA 2 - 19
此中繼證書註1有效期由2019年7月29日至2034年7月29日,並可用作核實下列證書上的香港郵政數碼簽署:「智方便」電子證書。
上述電子證書中的「發行者」欄內會顯示"Hongkong Post e-Cert CA 2 - 19"字樣。
此根源證書有效期為25年 (2017年6月3日至2042年6月3日),並可用作核實下述中繼證書 註1 "Hongkong Post e-Cert SSL CA 3 - 17" 及 "Hongkong Post e-Cert EV SSL CA 3 - 17"。
Hongkong Post e-Cert SSL CA 3 - 17
此中繼證書註1有效期由2017年6月3日至2032年6月3日,並須用作核實下列 證書上的香港郵政數碼簽署:電子證書(伺服器)。
上述電子證書中的「發行者」欄內會顯示"Hongkong Post e-Cert SSL CA 3 - 17"字樣。
Hongkong Post e-Cert EV SSL CA 3 - 17
此中繼證書註1有效期由2017年6月3日至2032年6月3日,並須用作核實下列 證書上的香港郵政數碼簽署:延伸認證電子證書(伺服器)。
上述電子證書中的「發行者」欄內會顯示"Hongkong Post e-Cert EV SSL CA 3 - 17"字樣。
Hongkong Post Root CA 3(交叉證書 2022)
此交叉證書有效期由2022年11月16日至2029年3月18日,由"GlobalSign Root CA - R3"簽發。
根源證書 Hongkong Post Root CA 1 及中繼證書 Hongkong Post e-Cert CA 1 - 10 、 Hongkong Post e-Cert CA 1 - 14 和 Hongkong Post e-Cert CA 1 - 15 有效期已於2023年5月15日屆滿。
- 下載已過期的"Hongkong Post Root CA 1"根源證書
- 下載已過期的"Hongkong Post e-Cert CA 1 - 10"根源證書
- 下載已過期的"Hongkong Post e-Cert CA 1 - 14"根源證書
- 下載已過期的"Hongkong Post e-Cert CA 1 - 15"根源證書
此中繼證書註1的有效期已於2013年5月15日屆滿,曾於下列期間發出電子證書及銀行證書:
- 於2003年6月23日至2010年2月25日期間發出的電子證書(個人)
- 於2004年1月12日至2010年2月25日期間發出的電子證書(機構)、電子證書(保密)、電子證書(伺服器)、銀行證書(個人)及銀行證書(機構)
上述電子證書及銀行證書中的「發行者」欄內會顯示"Hongkong Post e-Cert CA 1"字樣。
根源證書"Hongkong Post Root CA"及"Hongkong Post e-Cert CA"已於2005年3月31日被取代及撤銷。
註1:中繼證書是指由根源證書 "Hongkong Post Root CA 1" 、 "Hongkong Post Root CA 2" 或 "Hongkong Post Root CA 3" 所簽發的中繼核證機關證書,並用於簽發香港郵政認可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