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郵政電子證書(個人)
香港郵政電子證書(個人)發給持有香港身份證之人士。此等證書可用來從事使用個人數碼簽署的商務運作。
申請人在申請電子證書時可選擇:
- 電子證書(個人)
- 電子證書(個人)"互認版"
香港郵政電子證書(個人)載有以下電子證書登記人的資料:
- 登記人在香港身份證上的名稱;
- 以已經加密形式列出登記人在香港身份證上的號碼;
- 電子郵件地址(可選擇);及
- 獨有的登記單位參考編號。
香港郵政電子證書(個人)及電子證書(個人)"互認版"特點摘要
電子證書(個人) | 電子證書(個人)"互認版" | ||
年期 | 有效期為三年,而登記使用期為一年。登記人在每一年登記使用期屆滿前可選擇繳付年費,以延長登記使用期。 | 有效期為一年、二年或三年,登記人於申請時選擇。 | |
證書特點 | 參與《粵港兩地電子簽名證書互認辦法》下的證書互認計劃註1 | ||
獲得Adobe®信任, 適用於PDF文件簽署註2 | |||
數碼簽署 | |||
密碼匙加密 | |||
儲存媒體 | 電子證書檔案USB | 電子證書Token |
香港郵政電子證書(個人)的登記費
每份香港郵政電子證書(個人)證書費用為每年港幣50元**推廣價48元而證書有效期為三年。
** 由2023年7月1日起,電子證書(個人)(非"互認版")的每年登記費用每份由港幣50元減至48元,直至另行通告為止。詳情請參閱有關公告。
電子證書檔案USB為預設的電子證書儲存媒體,每件為港幣40元
請注意:
- 由2019年2月1日起,香港郵政核證機關停止使用電子證書檔案卡作為電子證書儲存媒體。詳情請參閱有關公告。
香港郵政電子證書(個人)"互認版"的登記費
電子證書(個人)"互認版"的登記費 | 一年有效期的證書 | 二年有效期的證書 | 三年有效期的證書 |
第一次申請及續期 | 每份電子證書港幣50元 | 每份電子證書港幣100元 | 每份電子證書港幣150元 |
儲存媒體 | 電子證書Token每件為港幣290元 |
註1:香港郵政已指定電子證書(個人)"互認版"參與《粵港兩地電子簽名證書互認辦法》下的證書互認計劃。有關具互認資格的特定證書類別及這些證書類別的互認識別方法,請參閱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發布的官方信任列表(http://gdii.gd.gov.cn/list/content/post_949021.html),以確定證書類別是否具互認資格及其有效期。數字政策辦公室亦會在其信任列表備存有關資料的副本,以供參考。 由2018年10月3日起,為符合《粵港電子簽名證書互認證書策略(1.1版)》的要求,香港郵政電子證書(個人)"互認版"的「證書政策」欄位增加了一個身份審核方式的編碼。詳情請參閱電子證書核證作業準則。
註2:電子證書(個人)"互認版"已經被預設在Adobe認可信任清單(Adobe Approved Trust List ("AATL"))內,經這種證書簽發的PDF檔,Adobe PDF閱讀器可以顯示出一個有效的簽名。
註3:電子證書(個人)可發出予持有香港身份證之十八歲以下人士,惟該電子證書內會展示"e-Cert (Personal/Minor)"字樣(即未成年人士)。電子證書(個人)"互認版"只會發出予十八歲或以上人士。
註4:由2014年1月1日起,香港郵政核證機關只會簽發RSA密碼匙長度為2048位元的電子證書(個人)。詳情請參閱有關公告。
香港郵政電子證書(個人)的倚據限額
根據電子交易條例定義的「倚據限額」,每一電子證書(個人)的「倚據限額」為港幣二十萬元。但發出予未成年人士的電子證書(個人),其「倚據限額」為零(因在法律上未成年人士可不受某些合約的約束)。
香港郵政電子證書(個人)"互認版"的倚據限額
根據電子交易條例定義的「倚據限額」,每一電子證書(個人)"互認版"的「倚據限額」為港幣二十萬元。
核證作業準則
關於發出電子證書(個人)的準則,請参閱電子證書核證作業準則。